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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机场航空货运 白云机场货运

  •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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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是指使 用民航客机、货机等飞行器材进行货 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快速、机动的特点,是现代货运的一种快捷方式,尤其是远程货物运输的重要方式 ;为国内国际贸易中的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 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

南航航空货运方面,2018年5月货运运力投入(按可利用吨公里-货邮运计)同比上升7.84%;货邮周转量(按收入吨公里-货邮运计)同比上升2.21%;货邮载运率为53.08%,同比下降2.97个百分点。

    航空货运代理人(以下简称“货代”)和航空 公司、托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 以下三种不同的模式:

货代作为航空公司代理人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货代接受航空公司的委托代航空公司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货代的行为“视为”航空 公司的行为,所订立的运输合同主体是托运人和航空公司,货代只从中收取航空公司支付的航空货运代理费。

货代作为托运人代理人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货代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代托运人办理航空托运,其行为“视为”托运人的行为,航空货运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航空公司,货代只从中收取托运人支付的代理费。

货代独立运营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三 者之间只存在航空货运运输合同关系而没有代理关系。货代同时和托运人、航空公司订立航空运输合同A和航空运输合同B。在航空运输合同A中,货代是承运人身份;但在航空运输合同B中,货代又作为托运人,将托运人交由其航空运输的货物转手交给航空公司运输,以完成其对 航空运输合同A的履行义务。在这样两个“背靠背”的航空运输合同中,货代同时肩负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双重身份,而其收益的主要来源是航空货运运输合同A和运输合同B之间的运费差价。

目前,国内航空货运业效益低下,产品长期单一低下是重要原因。航空公司按照货物的品名来区分产品,比如海鲜、水果、服装等。这种划分方法不能反映航空运输产品的实质,其实质应该是时效性,故应该按照时效来区分货运产品。航空公司主要承运 的是普货,时效也是统一的。这种单一的产品设计非常不利于收益管理,也让代理人吃掉了航空运输业的剩余价值。汉莎航空货运是航空业内极少数持续盈利的航空货运公司,其产品就是按照时效划分的。国 航近年来与顺丰、中邮EMS等快递公司加强合作,南航近年来尝试开展“快运产品”运输,都是积极的尝试。这进一步说明,进入快递领域将是航空货运业的自然延伸

广州空运公司--航空货运托运书解读         

广州机场航盟空运公司现设有国内空运操作部、国内空运市场部、财务部、客服部等四个部门,拥有一支高素质、国际化专业的团队,能为国内外客商提供优质,全面,快捷,周到的门到机场的全程航空货运物流服务,能实现了空运市场销售服务、航班配载、仓位配送、航班信息追踪等操作的一条龙航空国内货运服务,服务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

        我们坚守“以客户为先”的服务信念以及“诚信,专业,不断完善,与客户共赢”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广州市场广大优势,以大货免费上门提货、货物指定航班空运的优势,力争成为广州最有影响力的专业国内空运公司,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国内空运服务。


1、“承运人”是指包括我们在内,在货运单上列明其航空公司代码的航空承运人或者约定提供与此航空运输有关的任何其它服务的人或组织。


2、“我们”是指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3、“货物”是指已经或将要使用航空器运输的任何物品,包括凭航空货运单或货物记录运输的行李,但不包括邮件和凭“客票及行李票”运输的行李。


4、“托运货物”是指运输合同已经订立,且已由承运人掌管的货物。


5、“国际运输”是指公约另有规定外,根据货物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货物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运输。


6、“约定的经停地点”是指除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以外,在货运单上或者我们的班期时刻表上或者运输合同中另有注明的托运货物在运输路线中预定经停的地点。


7、“货物托运书”是指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代替其填开航空货运单时,为准确填写航空货运单而向承运人提供的书面文件。


8、“航空货运单”(以下称 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受托运人委托填写的名为航空货运单的文件,是托运人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初步证据。


9、“一票货物”是指凭一份货运单运输的,运往一个目的地交付给一个收货人的一件或者多件货物。


10、“缔约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11、“实际承运人” 是指根据缔约承运人的授权,履行全部或者部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12、“公约”是指下列可适用的文件:


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华沙公约”);


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签订的《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海牙议定书”);


1999年5月28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公约”)。


13、“代理人” 是指经明确授权,以承运人或托运人的名义或代表承运人或托运人履行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14、“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其名称出现在货运单托运人栏内的人或组织。


15、“收货人”是指其名称出现在货运单收货人栏内,承运人根据其指令交付货物的个人或组织.


16、“特种货物”是指在收运、仓储、运输及交付过程中因货物本身的性质、价值等条件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


17、“货物记录”是指由承运人保存的非货运单形式的运输合同记录。


18、“运价”是指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当日承运人对外公布生效,或合同双方约定的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之间的航空货物运输价格。


19、“货物运费” 是指托运人在办理货物托运时或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须向承运人支付的航空运费和其他费用。


20、“毛重”是指通过官方认可的计重器具获得的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和托盘重量。


21、“体积重量”是指根据一票货物的总体积折合的货物重量,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规定,每6000 cm3折合1kg。


22、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简称“国际航协”。是指由世界各国航空运输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非政府性质的国际组织。


23、“计费重量”是指航空承运人据以计收货物运费的重量。一般是货物的体积重量与实际毛重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但是,如果较高的最低重量使用的是较低的运价,则应将这个较高的最低重量作为计费重量。


24、 “预付”是指根据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向承运人支付所有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应付费用。


25、“到付”是指根据货物运输合同,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向承运人支付所有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应付费用。


26、“包机运输”是指托运人包用承运人的一架飞机的全部舱位用来运输货物。


27、“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 也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


28、“ 运价手册”是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颁布的全球范围内各航点之间的航空货物运价手册,(THE AIR CARGO TARIFF MANUAL,简称TACT)。


29、“不可抗力”是指非正常的,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30、“损失”是指托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灭、遗失、损毁而产生的损失等。


31、“航空运输期间”是指自托运后至交付前,托运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32、 “货物托运后”是指货运单填写完毕并经承运人与托运人签字,托运货物已经交由承运人掌管。


33、“货物交付”是指收货人在货运单上签收并接受托运货物,承运人将托运货物移交收货人。


34、“法律和规定”是指货物的出发地、经停地、目的地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当局的规定、命令以及承运人的相关规定。


35、“连续运输”是指由几个承运人根据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履行的运输,无论其形式是一个或多个合同订立,该运输是一项不可分割的单一的业务活动。


36、“代码共享”是指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号(即代码)可以用在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


37、“日” 是指全日历日,包括星期天及公共假日;确定有效期时,运输文件签订日、航班离站日或发出通知当日不计算在内。
        航盟空运视客户和员工为生命,信奉尊重,共享的理念;以专业,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并实施具有竞争力的物流解决方案;用区域化,国际化的思维和视野,善用科技,配备完美的细节服务跟踪每个步骤;致力于物流发展,与客户共同成长。自主研发物流信息系统,与客户共享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网上下单,价格查询、订舱、追踪等服务,形成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专业化的物流经营体系。我们不仅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国内空运、航空速递、国内小包、航空速运服务,而且提供个性化更强的定制包装、国内仓储、配送、物流咨询、方案制定等延伸服务。